一、考試介紹
《物流師*職業標準》是*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受*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委托組織制訂的,并由*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實施。物流師*職業標準于2003年1月23日正式頒布,并于2004年和2005年在北京、上海、廣東、大連等地進行試點取得良好效果。*勞動部和社會保障部決定在2006年面向*開展物流師統一鑒定工作。從業者必須經過相應培訓及*統一考試,取得勞動部頒發的證書后方可就業上崗。*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認證嚴格實行“統一標準、統一命題、統一培訓、統一考務管理、統一證書核發”的原則。考試時間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1月進行。考試合格后,由*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頒發《*人民共和國證書》,實行統一編號、登記管理和網上查詢。證書*通用。
二、報考條件
助理物流師(*三級)
(1)取得本職業物流員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,經本職業助理物流師級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,并取得結業證書。
(2)取得本職業物流員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以上。
(3) 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*審核認定的、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(專業)畢業證書。
(4)具有本專業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。
(5)具有*本科以上學歷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。
物流師(*二級)
(1)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,經本職業物流師級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,并取得結業證書。
(2)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以上。
(3)具有本專業及相關專業*本科及以上學歷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。
注:相關專業(職業)指經濟管理、企業管理、工程管理、物資管理、倉儲管理、交通管理、信息管理。適用于在生產、流通和服務領域中從事采購、儲運、配送、貨運代理、信息服務等操作和管理的人員。
三、考試時間:
*鑒定現實行“統考日”制度,*統一鑒定日期是每年的5月和11月。(考試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)
四、考試內容
物流師考試內容分為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兩部分。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或模擬方式。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,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。物流師和高級物流師除需進行理論知識考試與論文答辯外,還需進行綜合評審。
理論知識考試:90分鐘, 滿分100分,均為客觀題,60分為合格。
其中包括:(1)職業道德、法律法規,單選和多選題型。
(2)物流基礎理論,單選、多選、混選和判斷對錯題型。
物流技能鑒定:90分鐘, 滿分100分。60分為合格。
其中包括:(1)模擬現場操作,問答題型。
(2)情景題,問答題型。
(3)案例分析,計算題型和文字論述題型。
論文撰寫評審:3000至5000字,要求有圖、表、數據、參考文獻,由專家組評審, 滿分60分,36分為合格。
論文答辯評審:現場答辯,每人用15分鐘時間匯報論文和回答提問,由專家組評審, 滿分40分,24分為合格。
五、 證書頒發
參加培訓和鑒定(考試)合格者,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頒發《*人民共和國證書》。
通過考試,成績合格者將頒發公共營養師*證。
六、報名材料
(1)學歷證書1份,身份證復印件2份(學歷證書要求原件,審核后退回);
(3)免冠近照1寸、2寸藍底彩色照片各4張。
(2)從事本工種連續工齡的單位人事勞動*的蓋章證明;
證明
***同志身份證號碼為*****,于**年**月至**年**月在*******公司從事物流管理相關工作,特此證明!